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赵振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赵振业,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担任副研究员,在香港大学生态与生物多样性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担任研究助理,香港大学生物学院担任高级研究助理,深港产学研基地、深港环保重点实验室担任主任、副总工,2020 年 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源清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述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
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4年度,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会议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8 8 0 0 否
股东大会 2 2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
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
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
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
用。
(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经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三)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行
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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