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6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00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43,506.21 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
计业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 万元。2024 年度,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5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2024-066),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的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担,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后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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