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
及实际控制人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谢玮、实际控制人徐建英和谢玮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英伟达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业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玮和徐建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英伟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英伟达”)与黄强及共青城思凌企管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凌企管”)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签订《股份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合计持有的公司非限售条件流通股 14,444,4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000%)分别转让给黄强先生及思凌企管。
2、受客观情况的变化和影响,各方经友好协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玮和徐建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英伟达与黄强先生及思凌企管已于 2025年 12 月 26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对本次协议转让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整:①协议转让的股份数由原协议约定的 14,444,428 股调整为 8,666,660 股,转让比例由原协议约定的 10.00%调整为 6.00%;②同意调整后的股份数均由思凌企管受让,黄强不再作为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不再参与本次协议转让;③同意每股转让价格由原协议约定的 27.12 元调整为
3、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玮、徐建英已与公司签署相应的借款合同,同意在协议转让完成过户且足额收到受让方思凌企管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之日起 10 日内,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实际收到款项之日起计算。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在借款到期前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款项。
一、本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
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玮和徐建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英伟达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非限售条件流通股 14,444,4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000%)转让给黄强先生及思凌企管。其中谢玮女士拟转让数量为 6,523,7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165%,徐建英先生拟转让数量为 4,083,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68%,天津英伟达拟转让数量为 3,837,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67%。黄强先生拟受让 7,222,2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思凌企管拟受让 7,222,2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徐建英先生、谢玮女士和天津英伟达与黄强先生及
思凌企管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鉴于原协议签署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双方结合实际情况并经友好协商,双方对原《股份转让协议》所约定的相关内容达成以下调整或补充:
甲方一:谢玮
甲方二:徐建英
甲方三:天津英伟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一:黄强
乙方二:共青城思凌企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合称为“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统称为“双方”)
(一)对每股价格、受让股份数以及受让方的调整
1、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按照本补充协议签署之前一交易日通业科技股票收盘价的 80%确定,即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1.67 元。
2、双方一致同意受让方受让的通业科技股份数由原协议约定的 14,444,428股调整为 8,666,660 股。转让的股份数占通业科技总股本的比例由 10.00%调整为 6.00%。
3、双方一致同意,调整后的股份数 8,666,660 股均由乙方二进行受让,乙方一不再作为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不再参与本次协议转让,乙方一不再享有原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亦不再承担原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二)对原协议的修订
基于上述内容的调整和变动,双方一致同意对原协议第一条“股份转让”和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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