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25 年 5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7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光路美泰工业园三号楼三层 2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8
2.0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