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光路美泰工业园三号楼 2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业科技”)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闫永革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72 人,代表股份 77,306,4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0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76,886,01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9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61 人,代表股份 420,4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5%。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 67 人,代表股份52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42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095%。
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62,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37%;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5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63,4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44%;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63,4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44%;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270,4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534%;反对 3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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