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刻制、管理及使用,加强公司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安全性,避免因印章使用不当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及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印章使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
(三)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公章情形的各类购销合同、投融资合作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四)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函件等文件。
(五)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它财务凭证等。
(六)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
第三条 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公章、公司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保管、管理与使用,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统一制发、登记、回收、销毁和日常管理监督。
(二)公司董事长授权的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管理和使用。
(三)财务部负责财务印鉴专用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具体印章的管理与使用人由部门负责人内部确定。
(四)各部门印章在授权范围内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印章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印章管理负有监管责任。
(五)公司所有印章印模及印章管理人资料均须在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和废止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印章刻制必须合法进行,印章的刻制由公司指定专人统一负责,公司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
各类专用章的形体和规格严格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印章刻制审批权限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专用章的刻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
(二)董事会印章的刻制,由董事会提出申请,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印章刻制,由各子公司提出申请,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印章的启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刻制到位后,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制作印章印模,留样保存后方可转交责任管理部门。
(二)新增印章的部门接到印章后,需下发印章启用通知,通知内容需明确印章管理责任人、使用业务范围及管理要求、正式启用时间等信息,并做好印章启用登记台账。
第七条 印章的废止
(一)作废、撤销或遗失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制作、作废申请表”,呈总经理核准后再作废。
(二)公司名称变动、印章损坏而导致印章停用,印章管理人员需将损坏或失效的印章,按照国家关于印章管理相关销毁或封存的规定执行并做好登记,同时在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对于银行备案印章,由公司财务部到相关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三)遗失、被窃:如遗失或被窃的是公司的关键印章,责任部门需第一时间报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知晓,到公安机关登记废止并公开作废声明后,向相关管理机关重新提供公司相关资料申请刻制。如遗失或被窃的是各业务部门的一般印鉴,责任部门需及时在公司范围内发起失窃声明,并重新进行刻制、启用。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章保管应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进行保管。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其中,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指定专管人员保管;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财务印鉴专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
第九条 印章的保管要求
(一)印章保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若不慎遗失、损毁、被盗,应迅速向公司报告,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损失。
(二)印章不得外借、不得交他人代管,如保管人员请假,为不影响工作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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