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1 21:49:10 股吧网页版
易主刚满两月生变数!线上线下控股股东深蕾科技遭诉:被少数股东请求撤销收购控制权议案,程序违规成焦点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300959_0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1月21日晚间,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线上线下”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蕾科技”)卷入诉讼,深蕾科技持股4.58%的两名少数股东以相关议案程序违规为由,诉请法院撤销深蕾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收购线上线下控制权的议案及决议。此次诉讼将于12月18日首次开庭,尽管线上线下表示诉讼暂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但案件结果是否波及公司控制权仍存不确定性。值得关注的是,深蕾科技于今年9月才正式成为线上线下控股股东,而线上线下自身业绩承压明显,扣非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下滑,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归母净利润均同比大幅下降。

  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蕾科技的通知,深蕾科技于2025年11月19日收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寄来的传票和起诉状,知悉深蕾科技持股比例5%以下的少数股东申请法院撤销深蕾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收购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及相关决议。

  案件具体情况方面,原告为海南当歌华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当歌鑫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深蕾科技股份7,771,459股,占深蕾科技股份总数的4.58%。

  被告为深蕾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日,其持有公司股份10,706,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

  原告拟以“深蕾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收购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未满足提前10日提交的时间要求,违反公司章程关于临时提案的程序规定,影响原告对议案的知情与表决权利”为由,申请法院撤销深蕾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收购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

  本次诉讼将于2025年12月18日首次开庭审理,深蕾科技已在准备应诉事宜。

  公告表示,本次诉讼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股东之间的诉讼纠纷,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诉讼结果是否会对公司控制权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方面,线上线下扣非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下滑,2021年—2024年,公司扣非净利分别同比下滑9.94%、39.00%、61.40%、75.21%。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亿元,同比下降46.84%;归母净利润350.64万元,同比下降72.05%;扣非净利润亏损369.38万元,上年同期盈利241.3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9.78万元,同比下降89.52%。

  公司解释称,前三季度营收下滑主要系数字营销业务收入减少所致,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下降主要系年初至本期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差额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今年6月27日,线上线下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坤、门庆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无锡峻茂”)与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蕾科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

  在本次“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完成后,深蕾科技将持有上市公司1070.62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32%,深蕾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夏军、李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据公司9月8日公告,上述易主事项最终落地。

  公开资料显示,深蕾科技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及技术支持,为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应用综合解决方案。深蕾科技曾尝试在深交所IPO,但于2024年主动撤回了主板IPO申请。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