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王红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红旗作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并能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 2023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
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王红旗 4 4 0 0 0 0
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对公司董事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了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融资授信、投资、高管考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审议情况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重点关注事项审议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对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或发表核查意见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已在董事会召开前得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4 年度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3)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3 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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