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的
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53 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其中现场出席独立董事 2 名、通讯出席独立董事 1 名,
通讯出席独立董事为汪鳌先生。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姚荣辉女士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并作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表决结果: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7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 25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建立有效的内控程序,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表决结果: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表决结果: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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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荣辉
2025 年 4 月 21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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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宁
2025 年 4 月 21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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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鳌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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