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泰妮”)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持续强化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良性发展,推动战略落地和经营目标达成,保障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得到有关监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认可。2024 年,贝泰妮获得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创业板上市公司价值五十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4 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同时,公司还获得万得“中
国上市公司 ESG 最佳实践”100 强、界面新闻“年度 ESG 实践案例”、观察者网“最佳
ESG 实践奖”、澎湃新闻“2024 责任践行优秀案例”之“年度责任践行 ESG 披露先锋”等多项荣誉。
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独
立董事由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士担任。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运作,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优化组织结构,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提高公司统筹管理和风险防范的能力,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公司为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专门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薪酬考核实施过程等进行有效监督,提高了董事会的运行效率;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方面能够发挥独立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
1、2024 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和召开,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充分的会议材料。全体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会议,无缺席的情况,董事会按程序审议了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其相关议案。董事在审议过程中,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管理经验,积极建言献策,就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管理、经营计划、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董事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出席情况 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第 二 届 应出席董事 案》;
1 董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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