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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3:11:20 股吧网页版
贝泰妮:云南贝泰妮集团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合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贝泰妮”)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系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系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本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我们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本报告批准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本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相对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从本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本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运用先进的内控管理平台,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本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由昆明贝泰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形成,于2019年3月7日取得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1005551100783的《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地址系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法定代表人GUO ZHENYU(郭振宇)。本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主要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结合本公司《贝泰妮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遵循全面、重要、客观的原则,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

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部门、本公司的子(孙)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孙)公司(以下合称“本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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