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贝泰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其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10,188,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3,896,774.9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1)第 00024 号”《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元) (万元)
1 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 43,840.92 43,840.92
2 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 69,121.74 69,121.74
3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10,506.35 10,506.35
4 补充营运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53,469.01 153,469.0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389.68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134,920.67 万元(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和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 4 月 19 日、2024 年 4 月 24 日和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先后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36,000 万元。同时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4 年 8 月 23 日、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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