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除激励对象历彦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无其他反馈记录。同时,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3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万股不得归属,作废失效;且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因此需作废24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37.85万股限制性股票。该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49名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21.65万股。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自前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共有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4万股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其中在公司层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