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300955 证券简称:嘉亨家化 公告编号:2025-028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亨家化”)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8 亿元(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期)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授信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1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1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授信及担保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亨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亨”)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号:ZB9808202500000022),就浦发银行在自 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7 年 9 月 7
日止的期间内与上海嘉亨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本金余额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玖千万元整为限提供担保。上海嘉亨将视经营需要在浦发银行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余额未超过担保总额度。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二)债务人:上海嘉亨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玖千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担保范围:
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七)保证期间: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公司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人民币 8.1 亿元,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53,303.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6.99%。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嘉亨家化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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