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18:23:08 股吧网页版
嘉亨家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磊)

本人作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公正、独立地作出客观判断,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磊,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华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日本国立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现任厦门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
会,本人通过现场与通讯方式参与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次,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运作和经营情况。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各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李磊 8 5 3 0 0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历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因 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因此本人未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与公司内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