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7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
同意选举石浩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石浩栋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简历
石浩栋先生:199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公司模具工程师、电机铁芯事业部销售总监、副总经理、集团客户发展中心总经理,2024 年 3 月至今,担任电机铁芯事业部总经理,现兼任范斯特(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岳阳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浩栋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通过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 72,28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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