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震裕汽车部件”)、苏州范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范斯特”)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5 号)同意注册,
公司已于 2023 年10 月 2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1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31.26 万元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8,268.74 万元。该募
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9625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9,5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实施主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号 项目名称 体 额 资金拟投资 资金拟投资
金额 金额
年产 9 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 宁波震裕
1 池顶盖 汽车部件 160,000.00 60,000.00 58,864.97
有限公司
年产 3.6 亿件新能源汽车锂 宁德震裕
2 电池壳体新建项目 汽车部件 40,000.00 25,000.00 5,211.69
有限公司
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 苏州范斯
特机械科 20,061.85
3 司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新建 技有限公 - -
生产线一期子项目 [注 1]
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震裕科技 34,500.00 34,500.00 34,403.77
合计 234,500.00 119,500.00 118,542.28
[注 2]
注: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3.6 亿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新建项目”变更为“苏州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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