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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6:29:10 股吧网页版
震裕科技:财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强化会计监督职能,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范公司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管理规定和《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下属各控股、参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财务管理规则,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备案后实施。

第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处理并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并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门、经营管理层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如下:

1、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算、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监督工作;

2、依法合理筹集资金;

3、合理配置资源,创建良好、和谐的外部环境,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4、有效利用各项资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确保股东最大利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争取股东最大利益。

第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章 会计机构及财务人员

第六条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财务决策、财务政策及财务成果负责。各公司
负责人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开展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七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或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分管财务部门工作。财务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活动并行使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各子公司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经理或实际负责人)由该公司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共同提名,报母公司备案。

第八条 财务总监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

2、具有一定的人格魅力和领导能力;

3、具有深厚的业务技能;

4、具有深度总结和不断学习能力。

第九条 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如下: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组织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财务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及财务报告的审计;

3、领导和协调公司财务预算、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

4、对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及重要文件进行财务审核;

5、为公司业务发展以及投资等活动进行财务分析、把关与监督,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障资金安全;

6、负责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对财务人员的招聘和任免提出建议;
7、建立并保持与银行、税务部门、统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的良好关系,创建和谐的外部环境。

第十条 各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监管,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部门的岗位根据业务需要设置,聘任业务能力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人员均应定岗定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岗,以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 公司及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的岗位必须
相互分离。

财务部门人员的聘用实行回避制度,不得聘任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关联方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关键岗位。财务关键岗位指财务总监、副总监、总监助理、经理、副经理、主办会计、出纳等岗位。

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公司或子公司的同一个财务部门任职。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接受公司财务部门和所在公司负责人的双重领导。
财务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所在公司及项目的财务事项,定期编制报送财务报表、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资料,以及所在公司及项目的重大财务活动,接受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自觉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除公司授权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商业及会计信息。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

第十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负责人应当支持公司财务部门、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财务部门或个人,给予精神或物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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