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3 17:14:05 股吧网页版
恒辉安防:关于大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5-145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13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海霞女士、实际控制人王咸华先生、实际控制人王鹏先生与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钥诚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姚海霞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1,785,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
的 1.04%。钥诚投资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67,5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1.33%。合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708,850 股;合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 3,417,701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海霞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

份触及 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姚海霞女士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 1,400,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0.82%。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海霞女士、王咸华先生、王

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钥诚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0 股,占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58.52%。本次权益变动后,姚海霞女

士、王咸华先生、王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钥诚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8,600,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57.70%。

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股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海霞、王咸华、王鹏、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1 月 26 日—2025 年 12 月 2 日

姚海霞女士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1,400,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0.82%。
权益变动过程 本次权益变动后,姚海霞女士、王咸华先生、王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钥诚投
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8,600,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
司总股本的 57.70%。

股票简称 恒辉安防 股票代码 300952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