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23248 债券简称:恒辉转债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总经理王咸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鹏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不得担任和被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鹏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经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王鹏先生,199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17 年至 2018 年任木檬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通明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等。2018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营销总监,上海翰辉执行董事、总经理,恒诺材料董事,香港恒辉董事等职务。
王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 12.61%。
王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长王咸华先生之子;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姚海霞女士之子。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王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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