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佳霖)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事项,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佳霖,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1 年 2 月,法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广
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锋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
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所示:
应出席董事 实际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股东大会出
会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董事会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出席董事会会议 席次数
6 6 6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
议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
宜。本人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
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 4 次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聘任总经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 励等事项。本人对各次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应出席会议 实际出席会议 以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会议 缺席会议
专门委员会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第二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1 1 1 0 0
第二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 4 4 4 0 0
考核委员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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