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博硕科技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占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占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主要考虑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要素,具体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管理、财务管理、资金活动、全面预算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部审计等业务或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具有以下特点的公司所有关键业务控制环节:影响法律法规遵循性、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效率和效益性、资产安全性等。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 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订
了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及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等原则,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各部门权责分明,相互制衡,保证公司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高效进行。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负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了《员工手册》《招聘管理办法》《试用期管理规定》《培训学分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离职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了科学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招聘相结合,加强员工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的激励约束机制,设置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给予员工富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企业文化
公司以“追求卓越,创造价值,共同推动全球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为使命,贯彻“激情高效、务实守正、谦逊担当、创新引领”的价值观,坚持以客户需求
术和研发、运营管理等核心竞争优势,致力于成为创新型方案解决服务商,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 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定期对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动态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两个维度,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应重点关注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因素,合理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完善和优化与该风险相关的管控制度及业务流程,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并提出风险应对的措施和策略。
3. 控制活动
(1)采购供应管理
公司制订了《采购作业规范》《价格管理作业规范》等采购控制管理制度,合理设置资源采购过程中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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