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郭海潭,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山东省委党校,本科学历。1992 年 7 月至 1997 年 9 月,在
胶州市财政局,从事财务工作,任助理会计师;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
胶州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师、财校教师工作;1999 年 12 月至今,在青岛
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任一部主任;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0 月,在青
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在青岛胶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任外部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在青岛宜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4 年 10 月至今,在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会议和 3 次董事
会会议,本人均出席/列席了前述会议,同时积极组织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业绩说明会,包括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详细审阅董事会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相关参会及决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09 日,本人出席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七项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未对上述议案提出异议。
2024 年 10 月 21 日,本人出席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三项议案,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详细审阅了会议相关文件并与其他委员达成一致同意意见。
2024 年 10 月 21 日,本人出席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等两项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未对上述议案提出异议。
2024 年 12 月 09 日,本人出席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详细审阅了会议相关文件并与其他委员达成一致同意意见。
2024 年 12 月 11 日,本人出席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三项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未对上述议案提出异议。
2024 年 12 月 27 日,本人列席参加了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未对上述议案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了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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