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赖向东)
本人赖向东,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在 2024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赖向东,男,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律师。曾任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蛇口区司法局公律科负责人、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公律科负责人、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副主任、广东度量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 年 10 月起任北京市
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1 月担任深圳市飞荣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2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广德天运新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格林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 年 度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委 托 出 缺 席 董 是 否 连 列 席 股
独 立 董 应 参 加 席 董 事 方 式 参 席 董 事 事 会 次 续 两 次 东 大 会
事姓名 董 事 会 会次数 加 董 事 会次数 数 未 亲 自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参 加 董
事 会 会
议
赖向东 10 0 10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本人对 2024 年度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 7 月 19 日,董
事会完成换届,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暨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