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深圳奥雅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具体包括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价的业务和事项包含了组织架构、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沟通、投资管理、财务报告、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担保管理、研究与开发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投资管理、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内控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初步确定了适用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性标准
缺陷分类 财务报告缺陷认定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
重大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
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1)未依据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重要缺陷 施;(3)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未采取相应的补偿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具体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的定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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