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生态”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冠中生态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4 号)
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发行可转债 4,0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500,943.3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499,056.61 元。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2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8 月 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中转债”,债券代码“12320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7 月 27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2029 年 7 月 2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6.56 元/股。
2、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冠中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0.5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自 2024 年 2 月 2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3、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1 日。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相关条款的规定,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冠中转债”转股价格由
10.50 元/股调整为 10.4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冠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冠中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0.44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冠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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