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组织券商”)受委托担任上海中微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必集团”)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组织券商。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就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16号》”)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指引第16号》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说明。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况
(一)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
截至2025年9月5日出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占剔除公司已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回购股份后的
总股本比例
1 上海中微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889,250 33.01% 34.37%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2,267,065股,最终实际转让股数为2,267,065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占剔除公司 占出让方所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已回购股份 持股份的比 转让股份来
(股) 本比例 后的总股本 例 源
比例
1 上海中微子投资 2,267,065 1.50% 1.56% 4.54% 首发前股份
管理有限公司
(三)转让方式
出让方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德必集团首发前股东,根据《指引第16号》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四)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华泰联合证券向投资者发送《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5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德必集团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
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
组织券商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及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询价转让价格和认购对象。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2,267,065股),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按照《认购报价表》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项目邮箱时间(若发送了多份认购报价表的以邮箱收到的第一份有效报价单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等于或者超过2,267,065股,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2,267,065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序配售,高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的有效认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相同的有效认购量则按申购数量由大到小、申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则进行排序并依次配售,直至累计配售股份数量达到2,267,065股。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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