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必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德必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4号)同意注册,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7.40万股,发行价格为51.4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350.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197.2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307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中包含31.11万元发行印花税,公司通过纳税专户以自有资金缴纳印花税并放弃置换,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1.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62,228.35万元,实际超募资金为5,158.94万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133.7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1,411.51万元,本年度使用4,722.24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6,133.7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529.19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94.60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434.59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2022年2月以及2023年9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注2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民生银行注1 632724387 活期 0.00
民生银行注1 632724709 活期 0.00
存放银行注2 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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