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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必集团: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 7 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5、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相应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者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资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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