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金德环,作为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金德环,195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投资经济硕士学历,教授。现担任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下同),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是否连续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议
金德环 9 9 0 0 否 4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本人对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认为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就其授权的范围、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就年度审计事宜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确认,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
3、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制定员工借款制度事项,本人亲自出席,并对议案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通讯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
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把握公司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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