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18:57:11 股吧网页版
恒而达:关于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5-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且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提供保本承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上述决议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资金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组织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3号《关于同意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9.45元。公司于2021年2月实际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0,931,5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51,395,635.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9,535,864.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18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初始存放募集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商业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1 模切工具生产智能化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25210078801200001193 5,300.00
升级改扩建生产项目 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2 锯切工具生产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45030100100419385 20,000.00
司莆田荔城支行

3 智能数控装备生产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405010229022082017 7,500.00
目 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4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56033660 3,000.00
限公司莆田分行

5 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405010229022082141 8,153.59
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概述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上述决议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账户。

(二)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实施单位: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现金管理额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