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连续多年聘请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根据《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具体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 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 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具体详见下表。
姓 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就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 行政监管措施、 厦门证监 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
李建彬 日、11月19日 自律监管措施 局、上海证 在的问题,厦门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券交易所 监督管理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具监管警示。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嘉欣、项目质量复核人叶春三年 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容诚所及上述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服务费用为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在2024年度的履职中能够达到公司对于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要求,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容诚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容诚审字[2025]361Z0022号《审计报告》;容诚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361Z002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初步意见等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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