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工)
2024年1-11月,本人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下,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本人任职期间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陈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金融系及财政系教授、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院长、党委书记。2018年10月至2024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外,本人还同时兼任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和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SZ.301448)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任职期限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出现需要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行使特别职权事情,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充分沟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表决 是否连续两次 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大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情况 未出席会议 召开次数 会次数
6 6 0 0 均投同意票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4年1月至11月,本人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外,还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主持开展工作,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除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评外,还拟定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并报送董事会,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之 “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的相关内容。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4年本人共参与了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并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之 “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的相关内容。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公司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权益分派等议案进行审议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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