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
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卡龙”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曼卡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61,200,000 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
57,168,86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690,599,877.12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9,759,999.3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0,839,877.7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对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3〕346 号)。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1 “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 53,851.95 28,841.95 27,400.00
设项目
2 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 34,790.12 33,970.12 32,300.00
台建设项目
3 “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 11,157.93 8,787.93 8,383.99
合 计 99,800.00 71,600.00 68,083.99
公司募投项目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进行,因此未来一定时间内存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 65,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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