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 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 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
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
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方案须报经董事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
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予以披露; 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制定董事、高级管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 理人员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负责审查董事、
审议,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
核;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
新增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
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
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新增 第九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
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
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
新增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