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5-088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峰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峰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陈峰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2027 年 3
月 18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86,9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峰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
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陈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 8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峰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陈峰先生的《辞职报告》;
2、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陈峰先生简历
陈峰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专业背景为经济管理。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1 月期间任浙江国祥制冷工业
有限公司报关专员;2001 年 1 月起先后担任公司管理部科长、管理部经理、副总
经理;2010 年 10 月 8 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 年 11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2022 年 2 月 14 日至今任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任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4 年 3 月 19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 年 9 月 5 日至今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24 年 11 月起任浙江上东山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7 月 28 日
起任浙江春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陈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86,95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7%,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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