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刘俐君)
本人作为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2024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看法和观点,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刘俐君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政法大学
毕业,法学学士。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浙江恒昌远大商贸有限公司外
贸业务员;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实
习律师;2009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 年 10 月
至今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任浙
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 13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2023 年 11 月 14 日至今任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历
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5 5 0 0 0
刘俐君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列席股东 亲自列席 委托列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列席会议
2 2 0 0 0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积极推动公司核心经营团队的建设,切实履行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1、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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