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智控”、“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春晖智控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己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王志辉、季晨翔
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943
注册资本 20,382.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广宇
董事会秘书 陈峰
联系电话 0575-82157070
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2 月 10 日
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调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
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重点和计划,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并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检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4、定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对公司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并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等相关文件;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等。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1、根据 2022 年 3 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年产 0.3 万套燃气智控装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3,570万元,用于收购世昕股份 51%股份,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用途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变更事项无异议。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2.1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由于总部实施空间不足、专业研发人才引进较为困难,以及近三年行业环境的影响,项目整体推进进度放缓。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考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由 2023 年 5 月调整为 2025 年 5 月。
2.2 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由于公司 IPO 过程相对较长,信
息管理系统也在不断的变化,而且近三年受行业环境影响,给项目实施带来了困
难,目前公司已逐步推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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