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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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5690036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5690036 号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瑞生物”)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易瑞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交所创业板:(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 号)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易瑞生物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易瑞生物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易瑞生物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交所创业板:(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 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易瑞生物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易瑞生物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5 年 4 月 24 日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6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6,966,6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613,251.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353,348.1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04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81,967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196,700.00元,扣除已经划扣的保荐及承销费用5,360,000.00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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