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544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544 号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识科技)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创识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
问题解答》(2011 年第 1 期,总第 1 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创识科技未
将于 2024 年度并购的子公司上海速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包括在创识科技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内。同样地,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指引,我们对创识科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也未将上述新并购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包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内。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创识科技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创识科技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收到其实际控制人张更生转来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沪浦检诉委辨/申援[2024]5545 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已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监察委移送起诉的张更生涉嫌行贿案的材料。截止本审计报告日,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强桂英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晔华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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