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 5 号深圳市南极光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连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0,533,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45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7,853,1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5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68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5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5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68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5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5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68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52%。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方泽南先生、李伟相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473,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6%;反对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60%;反对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1%;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9%。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473,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6%;反对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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