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萍萍)
本人作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2024年的工作中,本人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独立客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宋萍萍,出生于1967年03月,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04月至1994年10月,任深圳市建材工业集团法务;1994年10月至1998年10月,任广东鹏城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年10月至2002年10月,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2011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风控委主任;2013年06月至2018年01月,任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委秘书长;2015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合伙人;2019年04月至今,任深圳市前海科控港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06月至今,任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997)独立董事;2022年0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下同),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宋萍萍 7 0 7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的3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为积极推动董事会各项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2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