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田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秋田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本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秋田微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朱锦峰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939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 3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 39 号
法定代表人 黄志毅
实际控制人 黄志毅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时间 2021 年 1 月 28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工作
国信证券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对秋田微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交所提交推荐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批及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在持续督导阶段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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