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3 18:32:13 股吧网页版
中英科技: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设董
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成员名单如下:

非独立董事:俞卫忠(董事长)、戴丽芳、俞丞、冯凯

独立董事:李兴尧(会计专业人士)、邵家旭、井然哲

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俞卫忠(主任委员)、冯凯、戴丽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邵家旭(主任委员)、井然哲、俞丞

提名委员会:井然哲(主任委员)、李兴尧、俞卫忠

上述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经理:俞卫忠

副总经理:俞丞

财务总监:邵娜

董事会秘书:俞丞

证券事务代表:吴英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俞丞 吴英

联系方式 0519-83253332 0519-83253330

传真号码 0519-83253350 0519-83253350

电子邮箱 czzyst2016@163.com ZYST@czzyst.cn

通讯地址 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 28 号 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 28 号

五、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顾书春因董事会换届选举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副总经理相关职务,离任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上述职务的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6,300 股,占总股本的比
例为 0.29%,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常州中英汇才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8,8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18%。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离任后,顾书春仍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何泽红因换届选举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