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友联众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维佳 联系电话:010-83326911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斌 联系电话:010-8332690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曾维佳、林斌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2025 年 4 月 1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并取得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议案、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了解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及变动情况,了解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及控股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构成情况,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议,查阅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查
阅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募集资金专项内审报告。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等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了解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的开展及披露情况,核查公司已披露文件是否与相关原件及支撑性文件一致。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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