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4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志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顾秦华、郑长虹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8 月 19 日为授予日,以 3.70 元/
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该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子公司上海云视智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该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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