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使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真正做到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规范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以及《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等证券类对外投
资,公司出资设立企业、收购、兼并等股权类对外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对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二)有利于公司资源合理配置;
(三)促进生产经营要素优化组合;
(四)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同时涉及关联交易时,应参照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即:
(一)投资事项同时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但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或 1,000 万元,以较高者作为计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算依据)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或 1,000 万元,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投资事项同时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第三章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机构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投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与
监督。
第八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依据董事会的授权具体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事务,协调项目对外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形成书面意见;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召集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对外投资决策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重大对外投资行为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指导被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完善财务管理,对其日常
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公司对参控股公司建立管理档案,由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审核和负责保管。
第四章 公司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对拟定的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和经济分析,形成可行性报告草案,对项目可行性作初步的、原则的分析和论证。
(二)可行性报告草案形成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初审。
(三)投资管理部门在经初审的可行性报告的基础上,在与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后,编制正式的可行性报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可行性报告的主要内容:项目基本状况、项目方案、市场销售和生产能力、原材料、劳动组织、股份结构、资金来源、成本预算、财务状况、结论。
(四)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按照下列审批权限审议批准:
1.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的,由投资管理部门将投资可行性报告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即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2.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总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