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通用智科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创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通用电梯(上海)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的范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电梯生产经营、配件及维保业务,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重点关注风险评估过程,内部信息传递和财务报告流程,对控制有效性的内部监督和自我评价,与内部环境有关的控制等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筹资管理、资金管理、釆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业务管理、内部监督、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业务控制活动。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存货管理等。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合规、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和重要业务事项,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评价时间、人员组成、相关规章制度、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工作底稿填写要求、样本抽取检验要求、缺陷认定标准、评价人员权利义务、纪律要求及评价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等,经批准后实施。评价工作方案以全面评价为主,涵盖了上述 2024 年 1-12 月梳理的所有内部控制流程模块和主要制度,重点关注了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
2、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根据上述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成立了对应的内控评价工作小组。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评价过程中,内控评价工作小组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4、评价工作组做出评价结论
内控评价工作小组组长汇总评价结果,对现场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根据缺陷的综合影响出具自我评价结论。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就部门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已经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追究
相关人员的责任。
5、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已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为基
础,综合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公司经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
准,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或以其他形式加以合理利用。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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