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6 18:25:48 股吧网页版
通用电梯: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09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 2024 年 12月 27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第四届监事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徐志明先生、徐斌先生、张建林先生、孙峰先生、李彪先生、顾月江先生

独立董事:陈利芳女士、顾秦华先生、郑长虹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 9 人组成,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占公司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徐志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如下:

职工代表监事:邱林法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杨秋婷女士、孙学文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 3 人组成,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占监事总数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2、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杨秋婷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尹金根先生及孙建平先生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尹金根先生及孙建平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对尹金根先生及孙建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