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2025年4月18日15: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 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4 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立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
方面反映2024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能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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